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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辽市2026年“安家置新居·汽车家电享补贴”活动的通知

2026-09-22 13:47:02来源:通辽市住建局房地产科 关键词:购房补贴家电消费券新车购置补贴阅读量:74

导读:通辽推出 “安家置新居・汽车家电享补贴” 活动,9 月 21 日 - 30 日网签购买指定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可申领家电消费券或新车现金补贴,房企额外提供万元配套消费券;补贴资金总额 120 万元,各类补贴不可与对应国家政策叠加。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及通辽市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和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活我市消费市场内生动力,市住建局联合市商务局开展本次促消费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一)活动时间
 
  购房时间要求:在2026年9月21日(含)—9月30日(含)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项目中(见附件1)购置商品住宅的个人消费者(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认购、缴款、缴纳定金时间不作为享受补贴政策依据)可申请购车补贴及家电消费券。
 
  新车购置补贴时间要求:在2026年9月21日(含)—9月30日(含)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项目中(见附件1)购置商品住宅、申领购车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需在2026年9月21日(含)—10月8日(含)期间完成购车(以新车发票时间为准),并由消费者个人于10月15日(含)前向市商务局提交全部材料(见附件3)。
 
  家电消费券时间要求:在2026年9月21日(含)—9月30日(含)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项目中(见附件1)购置商品住宅、申请家电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相关材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归集填报后按批次报至市住建局。
 
  (二)参与补贴房源
 
  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售项目,房源范围为首次网签备案的商品住宅,不含公寓、商业办公、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
 
  (三)购房注意事项
 
  补贴活动房源不能有注销、变更记录(若因合同内信息错误可以变更,不受此条约束);享受补贴的房源,预办理撤案、变更业务需将已享受的补贴全部退回,再办理此项业务。
 
  二、活动主题
 
  安家置新居·汽车家电享补贴
 
  三、活动内容
 
  1.家电消费券(6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发放2张满2000元减400元的家电专享券,在活动商户范围内(见附件2)使用。
 
  该券不可与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券叠加使用。
 
  2.新车购置补贴(60万元)
 
  对在本活动期间完成网签备案合同签订且在指定商户(见附件2)购车的消费者,根据新车发票价格可领取现金补贴,标准如下:
 
  购买普通家用乘用新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不含)-7万元(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现金;
 
  购买普通家用乘用新车发票金额在7万元(不含)-15万元(含)的每辆补贴12000元现金;
 
  购买普通家用乘用新车发票金额在15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3000元现金。
 
  本次补贴资金不可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及其他政府购车补贴任意一项叠加享受。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家电消费券、新车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比例适当进行调整。
 
  3.房地产开发企业优惠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参与本次活动的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报让利方案,提供价值10000元的家电、数码及智能产品、新车购置专享消费券(以房产开发企业及其指定汽车、家电企业实际活动情况为准)。
 
  四、相关申请流程
 
  (一)消费者在活动期内进行购房网签备案后,将姓名、身份证号、云闪付账号、手机号等补贴申请材料(见附件4),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归集填报,企业对报送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开发企业分批次归集补贴申请表,同步报送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至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分两批次报送节点如下:
 
  1.第一批:归集报送9月21日—9月27日期间产生的符合条件补贴申请材料,开发企业9月28日报送至交易科;
 
  2.第二批:归集报送9月28日—9月30日期间产生的符合条件补贴申请材料,开发企业10月8日报送至交易科;
 
  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接收材料后开展复核工作,对材料不全、信息有误的,退回开发企业限期补正,截止10月10日(含)审核不予通过的补贴申请,不再具备申报资格。市住建局审核无误后,将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完成一批报送一批。
 
  (二)市商务局:根据市住建局审核结果,将相关申请统计完毕后,通过云闪付平台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推送家电专享消费券(消费券自收到起有效期为一个月);
 
  对在本活动期间完成网签备案合同签订且在指定商户购车(见附件2)的消费者,准备好相关资料后(见附件3)提交至市商务局运行科(市行政中心主楼528室),市商务局将按照市住建局审核结果,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及其他政府补贴进行比对查重后,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预留银行卡转账支付对应补贴金额。
 
  五、咨询电话
 
  市商务局:0475-5775645
 
  市住建局:0475-638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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