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高端工业母机、高端电子专用装备与先进信息通信装备、高端仪器仪表、先进电力装备、大型成套矿山和冶金装备、大型成套油气和化工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高端农机装备、高端医疗装备、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大型工程机械、新型轻工和纺织机械、先进安全应急装备15个领域。
二、申报流程
(一)装备制造企业按照征集范围和《目录》修订原则(见附件1)要求,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或行业协会提出《目录》修订建议,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修订建议(见附件2)。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行业协会按照修订原则,严格把关审核,遴选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概念内涵、属性特征的装备,汇总后反馈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集团、有关行业协会确定工作联系人,并于2026年3月27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反馈至ZDJSZB@163.com。
(二)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集团、有关行业协会于4月2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报送函、修订意见汇总表(附件3)及企业修订建议反馈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另附电子版。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发送。
(三)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四、联系人及电话
浙江省经信厅装备处 何桢 0571-87058117 程志涛 15270398507
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聂军刚 010-88301618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葛一凡 010-68205634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院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邮编:100044
附件:
1.《目录》修订原则
2.《目录》修订建议
3.《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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