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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政策来了!购买这5类产品可享补贴

2026-06-22 13:29:25来源:厦门市商务局 关键词:智能家居以旧换新消费产业阅读量:43

导读:厦门启动智能家居购新补贴活动,6 月 18 日至 12 月 31 日施行,涵盖五类智能产品,按售价比例分级补贴,限定申领及使用规范,收货地址限省内。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闽发改规〔2026〕1号)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福建省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的公告》(闽商务〔2026〕104号,以下简称《公告》),我市将新增开展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6年6月18日起正式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二、补贴品类及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健身设备(跑步机、椭圆机)、智能按摩椅、智能清洁机器人(智能扫地机、洗地机、擦窗机器人)、呼吸机共5类产品给予补贴。
 
  消费者购买第1—4类产品的,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购买第5类产品(呼吸机)的,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补贴商品均需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能效水效标准,具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明。
 
  三、消费者参与方式
 
  (一)进入云闪付APP首页“以旧换新”,按需进入“线下活动专区”或“线上活动专区”领取补贴券。实名认证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必须同一人。
 
  (二)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补贴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以及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保持一致。
 
  (三)每个消费者每类补贴产品仅可领取1张补贴券,每张补贴券仅限核销1件补贴产品,每件补贴产品须对应独立订单,严禁拆单和合并购买。
 
  (四)每个订单的收货地址应当在福建省内。
 
  四、其他事项
 
  厦门市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发布。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同步配套开展优惠活动,提升政策实效。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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