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提出,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支持再制造产品进入自身售后体系销售。禁止再制造产品进入汽车整车生产环节。鼓励汽车维修企业采用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生产的再制造产品。鼓励提供再制造专用技术、设备等现代再制造服务型企业的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我们组织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21〕52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s://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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