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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信息报送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

2026-04-16 16:43:09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关键词:电器阅读量:29

导读: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等8部门2016年第32号令)、《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23号公告)相关规定,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十二大类产品,须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并将结果报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等8部门2016年第32号令)、《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23号公告)相关规定,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十二大类产品,须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并将结果报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由联合建设,于2019年12月正式上线运行,用于统一管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信息、公布合格评定结果,具有合格评定信息报送、公开查询、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等功能。截至2026年3月底,共有1496家企业在平台上传合格评定信息20545条,涉及产品3256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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