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流通便〔2026〕43号
各市商务局:
为加快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6〕16号)精神,现组织我省开展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高度重视,抢抓政策机遇,充分研判,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谋划试点方案。各市商务局要向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汇报,主动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推进。
二、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的附件要求编制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实施方案。重点内容要围绕商贸流通事项,要突出亮点工作和项目储备。在前期准备方案的基础上充分结合2026年《通知》中的重点任务。
三、请各市务必于2026年5月6日前,将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的申报报告及相关材料正式行文(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PDF先发)报送至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市申报情况择优向商务部、财政部推荐一个名额。
联系人:省商务厅流通处副处长赵鹏杰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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