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2026年汽车购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文件指出,补贴适用时间为2026年5月1日0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每辆购买价税合计5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1000元,5万元(含)—10万元(不含)补贴2000元,10万元(含)—25万元(不含)补贴4000元,25万元(含)—40万元(不含)补贴6000元,4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800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
该项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资金用完或政策期满即止。每位个人消费者,限补贴其购买的1辆乘用车新车。
原文件如下:
关于实施2026年汽车购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政策激励引导,积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实施2026年汽车购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及标准方式
(一)补贴适用时间
2026年5月1日0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消费者。
2.政策实施期内,在参与消费补贴活动的汽车经销商购买乘用车新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政策实施期内,按规定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4.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个人消费者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5.该政策补贴不可与渝商务〔2025〕387号、渝商务〔2025〕388号文件明确的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
6.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
1.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每辆购买价税合计5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1000元,5万元(含)—10万元(不含)补贴2000元,10万元(含)—25万元(不含)补贴4000元,25万元(含)—40万元(不含)补贴6000元,4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800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
2.该项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资金用完或政策期满即止。
3.每位个人消费者,限补贴其购买的1辆乘用车新车。
二、申报补贴渠道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补贴渠道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6年5月15日10时至2027年1月10日24时期间,通过经公开公平方式确定的重庆市汽车购新补贴申报平台或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跳转至申报页面)、“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跳转至申报页面)跳转至重庆市汽车购新补贴申报平台,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材料。若未按期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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