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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的公告

2026-05-20 13:58:10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键词:充电桩充电站阅读量:11

导读:近日,安徽宣城绩溪县市监局发布公告,对县域内面向社会经营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三年一周期免费强制检定,明确新旧充电桩检定要求,对违规使用行为依法查处,保障消费者权益。
  近日,安徽宣城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的公告。
 
  文件提到,实施强制检定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为绩溪县范围内,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贸易结算用充电桩,包含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家庭或单位内部使用等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在强制检定范畴内。
 
  对于未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仍继续经营使用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单位,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原文件如下:
 
  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的公告
 
  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
 
  为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监督管理,保障计量结果准确可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现就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强制检定范围
 
  实施强制检定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为绩溪县范围内,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贸易结算用充电桩,包含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家庭或单位内部使用等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在强制检定范畴内。
 
  二、强制检定流程
 
  电动汽车充电桩实行免费强制检定,检定周期为三年。运营单位可登录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进行申报,网址:http://psp.e-cqs.cn/,并配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完成现场检定工作。
 
  属地计量检定机构:绩溪县市场监督检验所,联系电话:0563-8177216。
 
  三、落实主体责任
 
  新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投入运营前必须申请并完成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本公告发布前已投入运营的充电桩,各运营单位(含企业或个人)须尽快申请强制检定,未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企业及个人)应当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营行为,坚持守法诚信经营,主动向社会作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仍继续经营使用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单位,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 1.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网上申报流程
 
  2.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扫码观看操作步骤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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